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大通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29 16:2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和区委、区管委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六大部分就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公开。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大通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文化北路原社会发展局2楼208,邮编:413207,电话:0737-5661457)。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来看,我局存在以下不足:

1.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 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扩展公开范围。继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活动,让解读更贴近群众需要。

三是充分发挥监察、督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以此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科工队伍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认真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从严从实,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益阳市大通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