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通湖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获得大通湖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大通湖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

  1.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机构设置、职能、法规政策等信息;

  2.主动公开的方式:大通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大通湖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板块。

  地址:大通湖区河坝镇银河社区文化北路498号;

  电话:0737-5661457;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申请的政务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三)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四)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名称:大通湖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大通湖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8室

  联系方式:0737-5661457

  办公时间:冬季时间8:30—12:00 ;14:00—17:30

  夏季时间8:30—12:00 ;14:30—18:00

  二、受理方式

  申请人应当填写《大通湖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通过下列方式向大通湖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邮寄或传真到大通湖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办公室。邮寄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每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三)对申请的办理

  我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内容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内容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内容完备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因故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国家或省级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

  三、申请人须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文件。

  2、申请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当面口头提出(并代为填写)公开申请。

  3、凡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告之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属于大通湖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公开或该项政府信息不存在,应告知申请人。

  4、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利益的,能否公开及理由应当告知申请人。

  5、自收到申请人申请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即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且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条件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

大通湖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