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5-23
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5:3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局网页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大道215号,邮编:413207,电话:0737-5662048,传真:0737-5666263)。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局始终严格落实并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并压实信息公开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涉税信息政务公开力度,紧密联系辖区内税务工作,积极收集本地区域经济建设、涉税服务工作、区域性乡村振兴、依法行政事项等情况,依托政务信息发布平台,营造透明化、全流程、模块式的政务公开环境,稳步开展2022年大通湖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协调分配,责任落实到位。我局依照《条例》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明确分工,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派办公室专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

二是点面对应,公开持续高效。将《2022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覆盖面中涉及的任务模块化,把握时效,化面为点,依规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遗失公告、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及注销公告、限期改正公告等涉税信息进行审核和发布,积极审理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暂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按时公开工作动态、政府采购公告及采购结果等信息,做到应公开事项尽公开,公开资料有留存。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

把握好申请各环节,讲求实效、及时响应。信息公开专员按照《条例》规范操作,及时上报,时反馈,切实做好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度办理答复工作正常开展,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时监管,信息公开人员明确责任,依照制度,全程抓牢抓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做到信息收集日常化,政府信息集约化,资料留存规范化,审核信息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稳中求进,平台持续优化。重视平台人才培养、平台管理维护以及平台公开资料供给渠道稳固,通过业务培训、交流轮岗、布置撰稿任务等方式将平台所需的各项配套服务、文字材料准备齐全,构建“‘串联式’工作、‘并联式’服务”的综合性信息平台。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上级税务部门以及区委区管委会部署开展工作,保障平台日常运行稳定,提高人才专业能力,为平台持续优化攒劲蓄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环环相扣,监督多方完善。上级税务部门、区委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紧密联系各股(所)室,计划性开展不定期抽查,以绩效考评实现监督目的、沟通交流刺激内生动力、督促整改优化工作方法、责任追究提高公开效率,多方共进,多措并举,构建信息收集、汇总、审核的高效“网络”,稳步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湖区税务局2022年在政务公开工作较上年来看有所提升,但对标对表仍存在较大上升空间:一、政务公开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力不够大,吸引力较弱;二、各股(所)室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充分利用平台优势,线上、线下双渠道宣传,增大政务公开吸引力;二、加大培训、轮岗、绩效考核力度,利用平台信息汇总优势,提高各股室对政务公开事项的认知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